国际上多数国家都建立了高等教育评估制度,概括起来有以下共同的经验:
从周期上看,大部分国家都有5—8年开展一次评估。
从内容上看,多数国家都是既开展院校评估,也开展专业认证及专业评估。人才培养和教学工作是评估的主要内容。
从模式上看,大致分为三种类型:一是认证模式,主要看被评估对象是否达到了规定的标准,结论一般为“通过”或“不通过”两种。二是选优模式,主要看被评估对象处于什么水平,结论一般分为“优”、“良”、“合格”、“不合格”等几个等级。三是审核模式,主要看被评估对象是否达到了自身设定的目标,是否有自律机制。我国开展的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就属于这种。但无论哪种模式,评估后专家组都要给出评估报告,促进学校自我改进。
从组织方式上看,可大致分为三种:一是政府主导型;二是政府、社会共同参与型;三是民间主导型。实行管、办、评相分离是多数国家评估的共同特点。